汽水罐擲警藏雷射筆 孕婦囚5月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日旺角警署外多人聚集,一名無業女子向防暴警背部投擲壓扁的汽水罐,並管有一支雷射筆,早前被裁定各一項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懷孕7個月,預產期明年1月,她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預料將於獄中分娩。裁判官施祖堯指出,雖無警員因事件受傷,但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被告公然投擲汽水罐是目無法紀,判刑須具阻嚇。
被告龐麗瑩(現年29歲)報稱無業。辯方庭上引述被告家人所撰求情信,稱被告有愛心、樂於助人。被告親撰的求情信稱,還押期間感受到家人支持,對她十分重要,她明白犯下本案對家人帶來不便,她亦珍惜自由的可貴。她現深感後悔,認為案發時應可處理得較好,懇請法庭輕判,讓她照顧長女和即將出生的次女。
施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於審訊後被定罪,雖然事件沒導致警員受傷,但當時為反修例高峰期,批評被告公然投擲汽水罐目無法紀。除被告擲罐,現場有人打警員,被告攜有雷射筆用作照射警員的風險亦高,為予以阻嚇,判監無可避免。
施官就襲警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以監禁9星期及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求情信反映被告已積極更生,就延誤檢控酌情減刑。施官念及整體量刑原則,認為兩罪相互加重罪責,遂將其中一個月分期執行,終判監5個月。
【案件編號:WKCC197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