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嘉蔚爭議案情涉假設 官稱不影響判刑拒修訂
【明報專訊】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擬認罪的袁嘉蔚爭議部分案情,昨在高院開庭處理。袁嘉蔚一方稱,部分內容僅為控方的假設及意見,如提及立法會選舉若未推遲,初選如期實施,會嚴重影響政府的運作及市民福祉等;辯方又預料屆時求情需時約2.5小時。法官聽取陳辭後,裁定接納袁嘉蔚的認罪答辯,但不接受修訂案情。
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陳嘉信處理;同案被告余慧明、吳敏兒、吳政亨、黃之鋒、馮達浚、梁晃維、譚凱邦亦列席旁聽。
案情指若初選如期危市民福祉
辯方:無「水晶球」預測未來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稱,就案情提出5項爭議,包括控方未有指明初選協議、部分內容牽涉意見及案情的翻譯等,但重申毋須召開紐頓聆訊,冀可盡快判刑。祁志引述案情指出,立法會選舉若沒有推遲,初選的串謀計劃會如期實施,嚴重影響政府運作及市民福祉,惟他表示此純屬假設及意見,被告更沒有「水晶球」,無法預測未來發生的事,認為不應視為案情。
另案情指國安法生效後,眾被告未有退出初選,並按協議利用初選作為平台,進一步宣傳顛覆國家政權的議程。祁志稱,控方從未交代被告有何實質協議,且有被告對於國安法會否真正落實存疑,形容指控狡詐。案情又指被告美化示威者及暴徒,惟祁志反駁,支持並不代表美化示威者。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則稱,案情是有證據支持,詳細審視袁嘉蔚的申請後,不同意修改,並指出部分內容牽涉其他被告,更獲他們同意案情。法官陳慶偉追問,爭議的段落會否影響判刑,控方則稱無法肯定。
3名法官聽取陳辭後,休庭15分鐘後裁決,法官陳慶偉稱接納袁嘉蔚的認罪答辯,但她爭議的案情實質上不會影響判刑,故不接納修訂案情。
【案件編號:HCCC70/22】
(港區國安法.35+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