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認煽動洗錢 囚32月充公487萬 最快年底獲釋 倘半年內未能交款加監5年
【明報專訊】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涉在節目上倡議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受到「死全家族」的教訓,並聯同助手清洗逾千萬元黑錢。尹早前承認串謀意圖煽動及3項洗黑錢,昨於區域法院判囚32個月,以及充公逾487萬元資產,半年內未能交款須加監5年。法官謝沈智慧表示,傳媒對市民具影響力,尹耀昇在本港經歷暴力衝擊之時發表煽動言論,「火上加油」,她批評尹節目言論有別一般社評,是「充斥粗言穢語的謾罵」。
被告為尹耀昇(54歲)及助手利寶麗(52歲)。尹耀昇被控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等共10罪,早前承認其中4罪。法官判刑後,下令餘下6罪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尹耀昇在散庭前向公眾席鞠躬,據悉最快今年年底獲釋。
官斥主持節目宣揚港獨 挑戰法律
法官判刑時稱,本案情節極嚴重,其中煽動罪最高判囚兩年,法庭考慮案情後,採納21個月為量刑起點。法官表示,事發於2020年2月至11月間,尹耀昇共39次主持節目,其間本港發生大規模暴動及非法集結,在此社會背景下宣揚港獨、煽動「私了」政府官員及推動「35+初選」等,明顯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猶如「火上加油」。法官又稱,傳媒具影響力,尹在網台發表煽動言論,更在《港區國安法》生效持續犯案,顯然挑戰法律。
官逐一駁求情重點 僅就認罪減刑
法官逐一反駁辯方的求情重點,稱不接納辯方所說尹耀昇只是「快言快語」,一時鹵莽發表煽動言論,及不涉個人利益犯案(見表)。法官認為,涉案節目「不上頻道」於YouTube平均觀看次數超過3萬,全世界網民都可瀏覽,又指尹以口才見稱、以口才掙取收入,斥辯方說法「匪夷所思」。法官認為,本案量刑考慮阻嚇,僅就認罪減刑,就煽動罪判囚14個月。
法官指尹耀昇指示利寶麗處理財產,屬案中主腦,就餘下3項洗黑錢罪判囚12至20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尹總刑期為32個月監禁。法官下令充公逾487萬元資產,如尹無法在半年限期內交款,將加監5年。
控方案情指,尹耀昇在涉案節目宣揚港獨、推動初選及支持潛逃台灣的「罪犯」。尹曾談及反抗特區政府,「如果我]有咁髼eart儭隉A我]搞到林鄭『荅鞳z都得」,又稱林鄭月娥「鼓動」年輕人丟汽油彈,時任食衛局長陳肇始應該被「私了」。另外,涉案銀行戶口共接收1108萬元,涉及巨額轉帳及匯款。利寶麗曾應尹耀昇指示處理款項,存款額與尹報稱收入不相稱。利寶麗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昨獲控方不予以起訴,留在法庭檔案,利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DCCC615/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