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律師案 被告稱警籲「跟劇本認罪」換控較輕罪 警否認
【明報專訊】前年5月24日銅鑼灣「反惡歌法大遊行」,事務律師陳子遷疑於銅鑼灣阻止示威者破壞店舖時遭「私了」,警方事後拘捕4名男子,3人早前認罪,1人則不認罪受審,昨於區域法院續訊。辯方指被告在警方要求下全身赤裸被搜身,其間不斷以言語侮辱他;被告否認施襲時,有警員回應「我講個劇本你聽,你同我認鼳\」,聲稱若被告承認施襲,可以改控較輕的控罪。作供警員一一否認。
被告唐健(32歲)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其餘3人早前經認罪協商,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指出,唐健鯆絰|下承認曾襲擊陳子遷,辯方則爭議被告沒有招認犯案,展開「案中案」處理口頭招認及警誡會面片段能否呈堂。
稱警從後捉頸要脅「拉埋你女友」 警否認
余姓偵緝警員739於前年6月30日,偕警員11767、13153及警長34162到慈正h拘捕被告;余昨出庭作供。辯方指出余在截停被告時不發一言,從後捉住被告的頸項,要求他合作,否則「連你女友都一齊拉埋」。余昨於庭上回應「我無咁講」,亦否認他沒施行警誡被告。
稱警要求全裸搜身言語侮辱 警否認
另余曾在記事冊補充,被告被捕時解釋被搜出的衣物,「就係我當日打律師時著上身洁v,辯方稱,余當時僅命令被告簽署確認,不讓他閱讀記事冊;余否認。辯方續指,警方要求被告在會面室全裸搜身,被告一度要求警員關門,警員11767則說「畀人拉要搜身就怕醜呀?咁你去打人鶧}時又唔見你怕醜」,被告就範,搜身時不斷遭警員侮辱;在錄取口供前,被告稱不記得案發當天去過哪堙A余則說「我講個劇本你聽,你同我認鼳\,我就試下同阿sir講,搵條再輕黿掘o告你」,亦不准被告聯絡家人或律師,反問「搵咩律師隉H我]夠晒料做你」。
警員要求被告承認參與當日的遊行及傷人,被告回應「我無打人」,警員13153則脅迫道,「係咪要告你大鑊孎r?」隨後余帶被告去洗手間時,叮囑被告稍後錄影會面時「知道應該點講啦」,余一一否認辯方的說法。審訊下周一(10日)續。
【案件編號 DCCC 65、66/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