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料鏡騷墜屏涉刑事 指或人為疏忽 主辦單位:製作團隊頂尖非貪平
【明報專訊】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墜屏傷人事故至今逾兩個月,據悉警方和政府跨部工作小組已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初步相信涉及刑事成分,當中或有「人為疏忽」,工作小組最快下周再開會討論。主辦單位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昨發聲明,稱事後已立即聘請獨立第三方專家協助調查,將於當局調查結果公布後,在不影響法律程序下向公眾交代;又強調演唱會總承辦商及監製經驗豐富,「絕非選擇較便宜的非一線團隊,成本更非我們首要考慮因素」。
據了解,主辦單位事後全面檢視資料,已完成內部調查,由於部分內容或涉及證供,認為需待政府報告公布後才交代會較「穩妥」。MIRROR早前宣布休團兩個月,為免把回應的壓力集中在歌手身上,加上考慮到公眾期望主辦單位有交代,故昨再就事件發聲明。聲明中強調,成本非首要考慮,據悉今次演唱會是MIRROR首次紅館演出,製作費不可能「貪平」,即使與其他紅館演唱會成本相比,都是高成本製作。
康文署:工作小組調查近尾聲
康文署昨回應稱,負責的工作小組調查工作已接近尾聲,完成後會盡快整理相關報告並公布。
回應早前「好像選擇了沉默」
主辦單位:盼調查有結果方交代
主辦單位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昨發表聲明,形容事件對公司整個團隊及MIRROR都是沉重打擊,對於事故對歌迷及社會大眾造成的困擾,當中的歉意與難過屬「難以筆墨」形容。主辦單位解釋,這段日子沒有不斷對外交代,「好像選擇了沉默」,主要希望待政府專家小組及各部門調查有最終結果,及專心照顧傷者需要;由於得悉調查工作已近尾聲,冀在有限空間下交代更多資料。
聲明稱,公司聘請專家事後蒐羅資料,包括演唱會籌備流程及安排、提交的文件及現場檢查報告,及曾建議的額外安全措施等;又稱明白公眾對MIRROR演唱會有極高期許,故委聘的製作團隊在業內被視為頂尖,強調「絕非選擇較便宜的非一線團隊,成本更非我們首要考慮因素」。
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在大中華區的演唱會行業有逾30年經驗,曾舉辦逾600場演唱會,近年包辦近一半紅館演唱會;演唱會監製林浩源(fran9)多年來一直替不少一線歌手和組合構思及設計演唱會。
稱與受傷舞者有聯繫 承擔醫療費
聲明提及事故發生後,主辦單位與3名受傷舞者包括李啟言(阿Mo)、張梓(阿)和羅德智(Zisac)及其家人聯繫,承諾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及提供各方面適切支援;事發後亦有與舞者見面,及與舞者代表保持聯絡提供協助,並對受事件影響的舞者深感抱歉。公司稱會汲取經驗,兩個月以來已展開內部工作流程檢視,諮詢專家及第三方意見以提升工作環境規格,令台前幕後團隊能更專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