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到柱仍在 支聯:港大與高志活接洽較適合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上周透過律師去信要求已宣布解散的支聯會,於昨午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視為放棄。支聯會於限期前回信,稱國殤之柱屬於原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他近日發出公開聲明表示他仍是擁有人,支聯會認為,未來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大校方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處理。高志活已委託律師並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就事件召開聆訊。
港大:續徵法律意見 高志活促召聆訊
港大昨在限期過後回覆查詢表示,港大仍就此事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本報記者昨午5時在港大校園未見校方搬走或圍封國殤之柱,現場有數名保安拍照。
已公開聲明為雕塑擁有人的高志活,在距離「死線」前17小時再發表新的聲明。他已委託律師並在本港時間前日(12日)早上11時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就事件召開聆訊。他指與律師力求妥善處理事件,盡可能滿足雙方持份者。他期望港大尊重其雕塑擁有權,以便將國殤之柱順利搬離香港,並重申若雕塑有任何損牷A港大將要負上責任。
「倘國殤之柱被 大家應去拾碎片」
高志活說,若國殤之柱現在被摧牷A他呼籲所有人前往港大,盡可能執拾雕塑的碎片,因為這些碎片象徵「帝國滅亡,但藝術永存」(Empires passes away - but art persists)。
高志活又稱,已聯絡多名關注事態發展的丹麥議會議員,促請丹麥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介入並聯繫中國大使館,要求對方保證照顧好丹麥在香港的財產,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將雕塑帶離香港,以便在其他安全地方豎立這個紀念天安門事件的雕塑。
蔡耀昌盼港大依20多年行事標準「留柱」
支聯會及其清盤人蔡耀昌、鄧燕娥,上周四(7日)接獲孖士打律師行代表港大發出的信件,並於昨日回覆。蔡耀昌表示,國殤之柱屬於原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他近日發公開聲明表示他仍是國殤之柱擁有人,據悉他亦已委託律師跟進;為此,支聯會認為,未來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大校方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處理。
蔡耀昌稱,國殤之柱是高志活在1997年六四前,借出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並在98年獲港大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永久擺放;該雕塑自99年六四晚後,永久擺放於港大至今。蔡認為,港大作為一個具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空間,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冀校方依據過往20多年的行事標準,繼續容許雕塑於港大校園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