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6月已離安全屋 管浩鳴稱現居偏遠住處 拒透露誰供食宿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後出獄已近兩年,仍未兌現赴台自首的承諾。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晚證實,警方經評估後,今年6月已取消對陳同佳的保護,陳同月離開警方安全屋。管浩鳴強調,陳同佳仍在港,赴台自首意願亦不變,何時起行仍有待台灣方面批出簽證。
稱自首意願不變 待台批簽證
管浩鳴昨晚回覆傳媒查詢,證實陳同佳已離開安全屋,新住處不便透露,形容是「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被問陳目前住處是由家人、教會或其他組織及人士協助提供,管浩鳴稱不便透露。
警方表示會因應事件性質及背景,或相關人士所受潛在威脅,按風險程度提供不同保護。為確保行動的保安及機密性,相關安排不會公開。
消息稱生活不受限 身形圓潤
「香港01」昨引述消息稱,陳同佳於3個月前已經離開安全屋,並且遷往遠離市區、位處深山的地方,警方起初仍然提供有限度人身保護,之後全面撤走。報道引述消息表示,陳同佳未有返回啟德啟晴h居住,以免傳媒追訪,現時與母親間中同住,一日三餐獲安排,日常生活如上網、看電視不受限制,又稱其身形比兩年前圓潤不少。
潘曉穎母親前日(12日)透過網台「MIHK.tv」發表錄音稱,女兒已死去4年多(應為近4年),陳同佳已出獄差不多兩年,「M家每日仲要睇住呢個所謂『自由人』黿人犯可以周街走,而佢就殺人罪齔籈P仍然係遙遙無期」。潘母稱,女兒仍未能沉冤得雪,公義不得彰顯,她作為母親極度愧疚,「每日內心仍然淌茼憛A我實在難以忍受落去,我想問一句,真係有誰共鳴呢?想知道邊個真係真心願意幫助女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