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鄒幸彤 聯國報告員促廢國安法 被指不符國際法 律政司:合法行使國家主權
【明報專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4名特別報告員日前發表聲明稱,對本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深表關切,又認為《港區國安法》不符國際法及中國人權義務,敦促港府立即廢除港區國安法。律政司昨日反駁稱,制定國安法是合法行使國家主權及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維持堅穩,社會恢復法治和秩序,讓香港居民可在安全、平和環境享受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續稱,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可接納證據和適用法律,案件不會因涉案者政治理念或背景而處理上有不同,法官亦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被告享有公平審訊權利;任何人不應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
鄒保釋屢被拒 稱公平審訊堪憂
4名出任特別報告員的人權專家在聲明指對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深表關切,敦促當局避免使用國安法,重新考慮其適用問題;而法官多次以將繼續危害國安為由拒絕鄒幸彤保釋,引發對公平審訊的擔憂。
警方國安處今年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常委交資料。專家關注國安法下「外國代理人」定義,呼籲政府確保組織可尋求及接受外國資金,認為不當限制會侵犯結社自由等權利。
「恐怖主義指控扼殺基本權利」
聲明續稱,恐怖主義和煽動叛亂的指控被不正當地用來扼殺基本權利行使,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及參與公共事務權利。專家以書面分析向中國政府表達對港區國安法的關注,指該法律不符合國際法和中國人權義務,敦促政府立即廢除並獨立審查港區國安法,以確保其符合人權和國際法,「香港需要重振獨立的司法機構,暫停適用這項法律,並從根本上重新考慮其用途」。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特別報告員負責檢視及報告不同國家或地區人權狀G。參與今次聯署聲明的包括「在打擊恐怖主義的同時促進和保護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Fionnuala Nq Aolhin、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Clmment Nyaletsossi Voule、促進和保護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Irene Khan及人權維護者處境問題特別報告員Mary Law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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