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DQ區議員被追實報實銷開支10萬
【明報專訊】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被裁定宣誓無效失去議席,有遭DQ(撤銷資格)的區議員被政府追討實報實銷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料涉款約10多萬元,他質疑民政事務總署亦認可有關開支符合區議會職能,對當局追討感驚訝。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就有關議員的酬津安排,署方會按法例及根據《有關區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指引》)適切處理。
已發全年 秘書處稱只應計至DQ
區議員每年約有55萬元實報實銷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用於租辦事處、議助支薪等地區用途。九龍城前區議員郭天立上月遭DQ,九龍城區議會秘書處近日去信稱其2021年合資格領取款項按比例計至DQ當日約41萬元,惟郭已獲發還約52萬元。
信中引用《指引》指出,若當局支付或發還款項後,發現該區議員不符資格,或錯誤發款,該區議員必須退還;若扣除酬津等方法不可行,秘書處會發繳款通知書。信件又稱,因郭獲發還的累計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已超出合資格領取款項,秘書處將再通知退還安排。
翻查《指引》,當中提及若停任區議員,只可按比例申領任職期間所得的開支償還款額。
郭天立驚訝:款項獲民署認可
郭天立向本報稱,預計須歸還逾10萬元,但尚未確認具體款項。他稱願歸還預支開支、「資本物品」等款項,但認為實報實銷的開支是用以支付辦事處租金、議助薪金,亦有印刷工作報告、環保袋等物資並派予街坊,民政事務總署亦認可有關款項是用於公務、符合區議會職能,才會發還開支,現時卻要求他歸還,對此感驚訝。他稱會再與當局商討,若仍要求歸還,冀可探討分期還款等方案,倘無選擇,或考慮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