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重提《香港避風港法案》 稱回應國安法提供庇護 5年日落條款
【明報專訊】美國12名跨黨派參議員周二(9日)重新提出《香港避風港法案》,以回應《港區國安法》生效,為港人提供庇護的途徑。上屆美國國會有兩部相似法案先後提出,《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立法進展比《香港避風港法案》快,但最終未及會期結束前通過,當時支持法案的議員已表明會在新會期捲土重來。
和平示威者可申難民庇護
今次重提《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由共和黨的魯比奧(Marco Rubio)和民主黨的梅倫德斯(Bob Menendez)牽頭,主要內容包括:(一)和平參與示威運動以及具有充分理由恐懼受逼害的港人,將合資格按「特別人道關切的第2類難民優先處理類別」申請庇護,港人難民不會計入美國年度移民和難民配額;(二)曾因示威罪行被捕或在示威從事人道或組織角色的港人,申請非移民簽證(包括旅遊、商務、學生等簽證),審批時將不考慮申請人是否有意移民美國,以增加獲得申請庇護的機會;(三)因向美國提出難民或簽證申請被北京報復取消居留權的港人將視同受政治逼害;(四)設有5年期的「日落條款」。
拜登政府對為港人提出庇護持正面態度,新任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本月初受訪時就曾表示,華府須為逃離政治打壓的港人打開大門。
魯比奧:須全力協助抵抗壓迫港人
魯比奧指出,中共正收緊對香港的壓制,並針對香港民主派領袖和活動人士,稱諸如黃之鋒和周庭等人只為履行獲保證的權利即身陷囹圄,美國必須盡全力協助那些「勇於挺身為所愛城市抵抗中共壓迫」的港人,「並為他們打開我們的大門」。他又強調美國要繼續鼓勵志同道合的國家為港人提供類似的收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