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人案 圍觀夫婦擾序表證成立 事主匿名出庭:諗過被打,原來仲嚴重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1日馬鞍山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在場一對夫婦被指旁觀喧嘩,昨日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受審。被火燒的男事主在屏風後作供稱,他和途人口角時「有諗過畀人打,原來仲嚴重,係畀人燒」,但承認不知道涉案兩夫婦有否向他說粗言。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被告陳海雲(33歲)及鄺耀文(39歲)同報稱文員,為夫婦關係。控罪指稱兩人於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傳召被潑液體及上身茪鶞漕k子出庭,他在匿名令保護下化名X,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他表示因為受傷緣故,聲線比常人疲弱。
稱見人珒靻K站設施
X追截為「交畀差人叔叔」
X是地盤工人,他供稱當日經過港鐵馬鞍山站時,目睹數名黑衣人破壞站內設施。他質問其中一人「做咩打爛洁v,卻被對方扑頭,導致頭部流血。他追截至連接馬鞍山廣場及馬鞍山公園的行人天橋上,但黑衣人已四散。正當他想轉身離開,20至30名「唔知途人定滋事分子」的男女包圍指罵他。
X表示雙方爭執超過10分鐘,突然有人伸手向他淋液體,「唔知發生咩事就髐鶠v,他隨即脫下上衣,以撲熄火勢。事後他的皮膚逾四成被燒傷,需要換皮數次及留院逾3個月。他說現在手腳無力,「一條毛巾都擰唔到」,亦無法如常工作,自覺累及妻子。
妻未否認曾喊「返大灣區」
控方播放數段片段,顯示X和途人發生口角及拉扯,雙方均以粗言相向。X指摘「你]全部都唔係中國人」,其他人叫他「走啦」,其中一把女聲茈L「返大灣區啦」,及後發生火燒人事件。
X無法認出 未知被告參與否
X看畢片段表示無法認出片中的人物,他記得被多名男女以粗言指罵,但不清楚本案兩名被告是否參與其中,「成班人都有講(粗口),唔肯定佢兩個有無講」。控方指「返大灣區」這句話來自女被告口中,辯方表示不爭議,但強調其他途人都有這樣說。
在辯方大律師伍鰬擠L問下,X承認原本打算離開現場,但因為「唔忿氣」,亦擔心離去後會被追打,所以留下來與人理論。被問為何不報警,X說他想自行追截早前施襲的黑衣人,「想捉到一個畀差人叔叔送番差館,你話見義勇為或者傻都好,M家諗番真係傻」。辯方稱片段顯示X曾向途人出手,包括拉扯一名灰衣男子的衣領,惟X否認說法,指雙方都有拉扯,但承認自己曾罵粗言。
影片呈堂 官恐二次傷害
另外裁判官林希維在控方播片時一度稱,影片畫面非常暴力,加上X是本案傷者,指控方此舉可能對他造成心理傷害。控方同意不會重複播片,X表示他有老花,「睇唔到邊個打邊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58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