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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深圳市福田區一名5歲男童,於今年6月13日被高空墜下的玻璃窗砸中後,經搶救仍宣告重傷不治。家屬以去年東莞一名女童被高空墜下的蘋果砸中身亡,並獲法院認定550萬元賠償(人民幣,下同)的案例,向深圳福田區法院起訴肇事物業業主、租戶和物業,並提出同額賠償。相關人士透露,經多次協商,雙方近日達成協議,肇事物業的業主與租客共同擔負200萬元的賠償,其中前者承擔180萬元,後者賠償20萬元,涉事小區物管處則無需賠償。(深廣電第一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