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山東青島市李滄區紀委監委檢查組經走訪發現,社區書記孫燕私吞政府發放的慈善救助款,將政府發放的6000元(人民幣.下同)扣起1000元,實際給予受助民眾5000元。孫的行徑被揭發後,去年11月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將剋扣款項退還救助對象。 去年4月,檢查組人員到振華路北社區檢查慈善款物情況時,發現慈善救助款領取和發放紀錄簽名的字[相似,填寫的內容也不符標準。經查得悉,孫燕以方便群眾為名,從政府拿到救助款後,再下發救助人,而非他們前往領取。 檢查組人員起疑後,到救助人家中調查,發現其中一名王姓婦人的丈夫早死、女兒身體殘疾,按規定可獲600元救助款,惟到手的只有500元。經查,去年1月孫燕領取李滄區慈善總會慈善救助款6000元,但其按照2017年、每人500元的標準,向10人發放款項,私吞當中的差額。 當地紀委監委今年制訂《李滄區社區紀檢委員、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社區紀檢委員、監察員的工作職責;同時徹底清查全區11個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理、慈善救助款發放情形等,並以電話查詢、入戶走訪等形式調查。截至上月底,共查處套取、騙取款項的公職人員,黨紀政務處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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