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決,中國3家銀行須遵照美國調查人員要求,交出據稱違反對朝鮮國際制裁的逾1000萬美元轉帳紀錄。目前,暫未見3家銀行回應事件。對於美方的有關做法,中國一直反對在聯合國框架之外的單邊行動,並指稱美國針對中國實體作「長臂」司法管轄。 美國司法部周二公布華盛頓地區首席聯邦法官霍威爾(Beryl Howell)3月8日裁決意見的刪減版。裁決意見稱,法院發傳票要求得到一個現已停止運營的香港「門面」公司和一個朝鮮國營實體之間的交易紀錄。 據美國之音報道,文件沒提到3家銀行、香港門面公司和朝鮮國營實體的名稱,僅稱3家銀行都有中國政府的股份,其中兩家在美國設有分行。 文件說,香港門面公司由一名朝鮮公民和一個中國人開設,但沒提到他們的名字。 根據資料,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均在美國設有分行。 法院傳票於2017年12月發出,裁決意見稱,由於這3家銀行拒不提交任何文件,美國檢察官去年11月向法院提出強迫執行動議。今年3月18日的裁決,要求3家銀行中的兩家立即提交相關信息或出席大陪審團的聆訊,並要求第三家銀行在3月28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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