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首被告陳天佑代表大律師蕭震然昨在庭上求情前,指摘有傳媒披露女童X的照片及懷疑有資料遭泄漏及報道,要求法官何俊堯跟進。惟何官稱法庭非處理該事宜的場合,籲蕭「你不如專心番魒D情到」,發現蕭所指照片其實已打格後,更謂:「點解(有打格)你唔同我講?」 蕭對傳媒的指摘,何官稱法庭並非合適場合處理事件,更稱相關事宜應由控方主動提出,但控方並沒有陳辭,呼籲蕭「你不如專心番魒D情到」。蕭又懷疑有未公開的檔案資料遭泄漏和報道,何官則稱未發現有問題,又稱傳媒自有方法蒐查資料,反問蕭「唔通你想我逐個記者問,佢]點搵資料?」更將集合傳媒剪報的書面陳辭歸還蕭。 盼允讀求情信 官稱「道歉就親自同受害者講」 蕭求情時要求何官,允許他讀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何官認為,X及其親友均不在場,不必讀出求情信,更謂「要道歉就親自同佢(X)講」。蕭則表示,可透過在場傳媒報道令信件內容轉述女童,惟請求最終仍遭拒絕。 蕭在法官判刑後再稱,希望何官呼籲傳媒勿再披露X的照片。何官向主控官查問下得悉 ,「橙新聞」曾刊登一幅被打格的女童照片。何官此時反問蕭,「點解(有打格)你唔同我講?」 何官上月在兩被告認罪時已訓斥蕭,當時蕭表示爭議X傷勢是否由陳天佑造成,卻沒有準備書面陳辭,遂遭何官斥「你知唔知今日可能判埋刑?你咩都唔準備,做鰲X多年大律師啊?」蕭當時回答:「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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