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干犯6項非禮罪的23歲富家子,上月兩次在公共交通工具非禮女生,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昨被判囚7星期。裁判官提醒被告「不要困住你才後悔知錯,一放你出來就不記得」。被告承諾不會重犯,並會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被告鍾雋弘(23歲)被控於本年10月9日在巴士摸15歲女生大腿及臀部,同月24日在港鐵車廂搣16歲女生大腿。連同此兩案,被告共有8項非禮罪定罪紀錄。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表示被告有很多前科,而此兩宗案件發生在交通工具上,受害人僅年約15、16歲,屬案情嚴重。吳官提醒被告不要重犯,相信他有心理病,更謂「不要困住你才後悔知錯,一放你出來就不記得」。被告向吳官表示感難過和內疚,令受害人和信任他的人受傷害,承諾不會逃避問題,以勇氣和決心改變自己,將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KCCC3222/18、ESCC2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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