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行政署為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所訂立的公眾使用規限違憲、違法,行政署發言人昨表示,尊重高院裁決,正與律政司仔細研究判辭,會盡快決定是否上訴,並會重新檢視目前使用該處舉辦遊行、集會的機制及指引是否有改善空間。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往「公民廣場」集會,其間未被驅趕,議會陣線毛孟靜稱目睹軍裝警員拍照。 行政署發言人指出,尊重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但東翼前地主要用作政總車輛通道及上落客地點,以及政總及立法會大樓訪客、職員的通道,故有實際需要確保工作日的暢達。行政署稱,正重新檢視目前使用該處舉行公眾集會、遊行的指引或機制是否有改善空間,並會考慮各方因素以期取得平衡。 考慮形式規模影響個別處理 行政署續指完成檢視工作前,對於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的申請,會考慮有關集會形式、規模及對該處正常運作的影響後作個別處理。根據現行規定,市民僅能在周日或公眾假期經申請後集會。 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前往公民廣場集會,其間高呼「拆欄杆,撤保安,還我公民廣場」、「還香港人表達自由」口號,眾人未受驅趕,但有保安舉手機拍攝,毛孟靜稱有軍裝警員拍攝。 議會陣線區諾軒稱,已與朱凱Y、毛孟靜、陳志全聯合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將討論公民廣場使用守則重新加入議程,冀政府盡快修改規定,還市民使用公民廣場的權利。公民黨楊岳橋認為,政府無理由迴避判決,不應限制市民進入公民廣場,促請政府勿上訴,強調政府尊重判決並配合,才是尊重法治。 陳志全重申,政府應向因「重奪公民廣場」案而一度入獄的雙學三子,以至全港市民道歉認錯,因政府剝奪港人數年來使用公民廣場和平示威的權利。 民陣冀與政府商指引 民陣昨向特首林鄭月娥及行政署發公開信,因應政府訂立公民廣場的使用規則違憲、違法,而民陣早前舉辦「10?1大遊行」時有部分標語及示威物品未能順利進入公民廣場示威,故冀與當局開會討論公民廣場開放指引。翻查資料,當時有示威者手持「香港唔獨,實變大陸」標語,一度被拒進入公民廣場,及後在其他示威者協助下進入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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