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國際飛行協會創辦人黃寶祺,去年授課期間涉嫌非禮一名15歲女學員,借故稱女學員課堂表現不佳,懲罰要求對方給他一個擁抱,繼而觸摸她背、胸及吻她右頸。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直斥被告自覺「禮貌」的擁抱實質並不禮貌,及令女學員覺得被侵犯,裁定他非禮罪名成立,還押至下月5日判刑。 飛行協會創辦人 稱「禮貌擁抱」 被告黃寶祺(59歲)為香港國際飛行協會創辦人,資料顯示,他有最少19年航空經驗,於2006至13年間出任香港航空青年團導師,曾獲港大邀請主講飛行課程,以及擔任國泰航空有份聯辦的模擬飛行課程指導員。 控方指出,15歲的女童X,支付了3萬元參加被告親自教授的一對一模擬飛行訓練,更可額外支付3萬元往新西蘭進行真實飛行訓練。案發去年4月20日,X稱被告因她受訓期間表現不佳,藉故懲罰並要求X給他一個擁抱。被告逼X坐在他大腿上,從後甚至伸手進X衣服內撫摸她背、胸及親吻她右頸。事後X接受被告駕車送她回家,惟X之後再沒有受訓,以及覺得被非禮,遂告訴朋友及父母,最終報警。 辯稱事主誣陷 官指牽強 被告在與警方會面錄影中堅稱沒有非禮X,只是曾與她西洋式「禮貌」擁抱,又稱X因不想前往新西蘭及支付額外3萬元學費,才誣陷他。 裁判官裁決指出,X雖年僅15歲,但供辭清楚仔細,接受盤問時毫不動搖,故接納其證供。裁判官直斥被告自覺「禮貌」的擁抱,對X而言是一種侵犯,又指被告質疑X誣陷他的說法牽強,故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熱愛教學,更賠上逾百萬港元,開設並營運飛行訓練學院,多名學員更替他撰寫求情信,稱被告幫不少人達成了「飛行夢」。裁判官表示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再判刑。 【案件編號:ESCC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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