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警員因性侵兩名親生女兒,被法庭判處入獄16年8個月。懲教署表示,會轉介問題較嚴重的性罪犯至「性罪犯心理評估及治療組」,接受所需心理治療,過去兩年有313人參與計劃。 心理醫生評估是否要獨囚 有熟悉更生事務的懲教人員表示,性罪犯會被安排到「適應組」,由心理醫生評估是否要單獨囚禁。 另一懲教人員則稱,干犯強姦及亂倫等性罪行的在囚者,或會獲轉介到位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性罪犯心理評估及治療組」,由心理醫生評估其重犯風險,以及決定接受治療的時間。 懲教員不會張揚所犯罪行 該人員續稱,為避免性罪犯受到其他在囚者排斥,懲教人員不會張揚他們曾干犯的性罪行;性罪犯獲釋後,署方亦會繼續跟進,防範重犯。 「性罪犯心理評估及治療組」在1998年成立,專門幫助干犯性罪行的在囚者於獲釋後重過新生,該組是東亞首個為干犯性罪行在囚者而設的住院式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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