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老翁因派發傳單與兩名食環署人員爭執,並向兩人推撞及箍頸。老翁被捕扣查期間,因腳部受傷要求送院,警署值日官決定使用「解犯鏈」押送,但無按程序在警察記事冊記下使用原因和理據,遭監警會裁定疏忽職守,事後訓諭。 老翁派傳單與食環爭執 涉襲擊被捕 老翁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普通襲擊被扣查,投訴警察課調查顯示,老翁在拘留期間情緒激動,而且案件涉及襲擊,值日官授權使用「解犯鏈」;加上老翁並無異議,投訴警察課認為值日官理據充足,做法「並無過錯」。 不過,監警會認為老翁年事已高兼有腳傷,加上有兩名警員押解,不易逃脫。監警會又發現,值日官無在警察記事冊記錄老翁情緒不穩,決定將老翁投訴值日官「濫用職權」的指控,由「並無過錯」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並稱指控有若干證據支持。 監警會續稱,值日官無按程序在警察記事冊記錄使用「解犯鏈」的原因和理據,新增一項「疏忽職守」指控,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值日官最終就「濫用職權」及「疏忽職守」兩項指控被警告和訓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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