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通信巨頭華為與韓國科技巨擘三星2016年互控專利侵權。深圳中級法院昨日對華為告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一審宣判,裁定華為勝訴,三星構成侵權,須立即停止侵權,並禁止其以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三星還須支付1000元(人民幣,下同)訟費。澎湃新聞網引述華為回應稱,已收到上述判決,相信透過尊重和保護彼此的知識產權,讓研發投入有回報,可以促進行業創新,推動行業健康持續的發展。 2016年5月華為分別在美國和中國起訴三星,去年華為已在泉州中級法院審理的另一同類案件中勝訴,三星等3被告被判賠償8000萬元。 華為與三星的手機銷量在全球分列第3和第1,兩者的糾紛主要集中在無線通信發明專利方面。三星亦就此對華為展開反擊,2016年7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受理三星控告華為和北京亨通達百貨公司案,共計索賠1.61億元,目前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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