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市府將安排3名全職職員,負責監管打擊違反短租附例房屋,包括一名執行協調官(enforcement coordinator),專門負責監督短租屋數據,必要時可對違例者提出法律訴訟。
溫市市府在本周三宣布短租監管議案,限制非自住物業,包括第二間住所、後巷屋,以及獨立地下室等第二套間,不可短期出租。《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昨日公布的職員報告進一步披露議案細節,市府將聘請3名全職員工,分別擔任執行協調官、檢查員及行政審查官,打擊短期出租違例事件。
報告中還列出市府2018年聘請3名職員的花費,其中執行協調官和行政審查官分別為11萬元,檢查員為12.5萬元。
聘請全職員工專門監管,在短租現象氾濫的城市已有先例。例如美國加州的Santa Monica市,市政府已聘請2名全職執行官和1名分析師合作監管;法國巴黎的市府職員亦會攜帶無線電通信設備,在受歡迎的旅遊區,檢測搜索未註冊的短租屋。
不過,溫市政府將主要通過市民舉報,獲得短租經營者信息,勒令其停止出租,否則將面臨法律訴訟。此外,執行協調官會持續監督在線數據,社區投訴電話等記錄,鎖定可疑的違例事件,完成審查。
執行協調官還將與線上出租平台(如Airbnb等)合作,找出涉嫌違例的短租屋地址和業主姓名,並與物業及消防檢查人員一起,檢測短租房屋狀態是否符合市府的法規附例。
職員報告統計,去年6月至今年4月間,溫西馬寶區(Marpole)、溫市東南部,以及溫西克里斯戴爾(Kerrisdale)等社區的短租房增加35%。而在短租密集的溫市中心卻未有明顯變化,溫哥華史丹利公園(Stanley Park)地區的短租房屋則下降了20%。
另外短租投訴個案方面,市府在2015年共接19宗,2016年上升至144宗,今年截至6月底,短租相關的投訴已達15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