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公路今年4月在繁忙時間發生「飛車追逐戰」,男司機因駕車時使用手機被警方截停,他拒絕出示身分證和駕駛執照,更開車撞傷警長,其後以時速126公里逃離,車輛最終失控撞壆。司機昨日承認危險駕駛等6項控罪,被判監禁半年及停牌半年,兼罰款1500元。 被告陳志豪(33歲)報稱無業,被控危險駕駛、未有提供身分證、未有提供駕駛執照、汽車移動時使用手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有人受傷意外後沒有報案,他昨承認全部6項控罪。 駕車時用手機被截 案情指出,今年4月3日傍晚6時,被告駕車在屯門公路行駛,被警長陳凱健發現他使用手機,警長截停被告並要求他出示身分證和駕駛執照,被告拒絕,突開車撞傷警長及駛離。被告被指以時速126公里行駛,遠超該路段時速70公里限制,其間更不斷穿插行車線及超車,開出1.4公里後失控撞壆,車身嚴重損牷A警長趕到現場時,被告已不知所終。 被告於案發翌月在元朗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因為撞倒警長後感害怕,才高速駛離現場。 【案件編號:WKCC2529/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