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市市議會昨日根據市府職員報告,表決通過空屋稅(Empty Home Tax, EHT)附例修訂案,但對備受爭議的「第二間住房」(Second Home),維持原立場決定暫不豁免該類房屋的空屋稅。
溫市市議會昨日以7比3的投票結果,表決通過空屋稅的附例修訂案,包括豁免市府審核中的待開發空地和傳統房屋開發項目的空屋稅,同時將用作託兒所或療養院等住宅房使用時間算作房屋居住時間,用於計算自住房的實際使用天數。
不過,針對有市民提出的設置空屋稅最高額度,或對掛牌出租或出售的房屋免收空屋稅等建議,市議會依據職員報告的建議,表示不予採納。
另外,市議員全票通過,支持市府職員繼續蒐集更多受到空屋稅影響的房屋數據,作為日後的決策依據。
一批在溫哥華擁有第二間住房的業主和業主團體代表昨日出席市議會,對空屋稅表示抗議和擔憂,認為以不低於180天的居住時間來定義自住房屋,非常不合理,還覺得此舉顛覆了溫哥華作為友好城市的形象。不過市議會最終決定遵循職員報告的建議,仍會對此類居住不足180天的「第二間住房」徵收空屋稅。
加國歷史上首項空屋稅於去年11月在溫市市府正式通過,從今年1月起開始實行。所有溫市住宅屋業主需在明年2月2日前,向市府提交2017年的房屋居住狀態和時間等詳細資料。若屋主一年內將房屋空置180天以上,其物業估價的1%將作為空屋稅上繳市府,用於建造可負擔房屋。市府職員報告中顯示,從2016年至2018年間,預計將共花費740萬元落實空屋稅政策。
溫哥華建築師兼城市規劃師蓋勒(Micheal Geller)表示反空屋稅,他認為許多業主在溫哥華的「第二間住房」每年雖然會空置180天以上,但他們常常使用房屋,或借住給親朋好友。蓋勒說,增加出租房屋是空屋稅的主要目標,但加快出租房建造程序,或打擊短租屋市場能更好達成這個目標。
卑詩大學(UBC)商學院教授達維多夫(Tom Davidoff)是空屋稅倡議者,他建議市府對擁有多套柏文單位、但沒有足夠現金流支付空屋稅的退休老人,採取推遲收稅策略,又建議待屋主售出房屋後,再收取拖欠的空屋稅,不過需要收取利息。
達維多夫指出,近幾年柏文物業增值強勁,樓價漲幅高達50%以上,延遲繳付空屋稅即使需要繳納利息,但仍有15%至20%的可觀的物業增值率。
支持空屋稅的華裔議員雷健華(Raymond Louie)說,市府去年經仔細斟酌後才推出空屋稅,雖然不完美,但起碼解決了部分問題。有些特殊情況需蒐集更多數據後再做決定。此外,市府也在積極打擊短期租屋,並增建出租房屋及社會房屋來解決出租短缺危機。他認為,「過分追求完美有時會是有效政策的敵人。」
反對空屋稅的市議員鮑蕾莎(Elizabeth Ball)表示,許多溫市居民因空屋稅感到危機,或受挫,她覺得需要重新審視空屋稅附例,檢討其是否真的能夠創造更多出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