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近兩億 前政協副主席認罪
【明報專訊】 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29日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蘇榮被控受賄逾1.1億元(人民幣•下同)、濫用職權及有8000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據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蘇榮在2002至2014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江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1.1億餘元;在2009年,在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改制過程中,蘇榮作為江西省委書記,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另外,蘇榮對合共8000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因此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蘇榮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意見,並在最後陳述時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另外,中紀委今日通報,江西省內43名涉蘇榮案的省管幹部已被處理,其中9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被雙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