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洲報告:3期可同步發展 消息人士:評估未考慮收棕地困難地區反對
【明報專訊】橫洲爭議醞釀逾1個月,政府昨終於公開16份橫洲發展計劃的顧問研究報告。報告顯示,全面發展橫洲並無不能克服的技術困難,預料橫洲第2、3期發展可於2027年落成。消息人士表示,顧問評估橫洲發展計劃時,未有考慮到處理棕地作業的困難及地區意見等因素,但承認政府與地區人士摸底期間,地區人士非常抗拒一次過在橫洲興建1.7萬個公屋單位。
不接納顧問建議 姚松炎促解釋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認為,昨公開的報告顯示沒有不可解決的技術問題,質疑第2、3期計劃發展無期,是因為「摸底」時遇到地區人士反對;加上報告認為橫洲3期發展可同步進行,要求政府解釋不接納顧問建議的原因。他表示,將會細閱研究報告,並就有關疑問再向政府索取更多資料,若果政府不合作,將會在立法會以《權力及特權法》跟進。
政府公開的16份橫洲發展及擴展元朗工業h的規劃研究報告,涉及近3000頁,部分報告內容的資料被遮蓋,包括涉及土地的業權分佈、橫洲發展的財務評估等(見另稿)。政府解釋,諮詢律政司後,因涉及第三方數據、財政、個人私隱、土地狀G及墳墓等敏感資料,故不能全部公開,並需獲相關持份者同意,其中港鐵及科學園同意向外披露資料;顧問公司奧雅納(ARUP)則以私隱為由,拒絕政府公開。
建議兩計劃 最多容納5萬人
該16份報告從交通、財務、環境、空氣流通、排污等多項技術細節評估橫洲發展計劃,最遲完成的是排污評估報告,根據紀錄2015年5月才完成,顯示當時顧問已參照政府要求先發展橫洲第1期作評估。
綜合該16份報告,顧問原提出兩個公共房屋發展方案予政府考慮,包括方案一建議以5.5倍地積比發展,興建24座大廈,共提供15,615個單位,容納47,938人;方案二則建議以6倍地積比發展,興建22座大廈,共提供16,245單位,容納49,782人;顧問稱根據多項調查及考察後,建議政府採取方案二,因可興建更多單位,並可提供更寬闊的視覺走廊。
全面發展無不能克服技術困難
報告又顯示,全面發展橫洲並無不能克服的技術困難,亦無建議政府只發展橫洲第一期,但經技術評估後,若橫洲1、2及3期同時發展,涉及更大規模的基建配套,包括需興建變電站、處理排水及排污系統,而第2、3期亦牽涉具生態價值物種,包括香港南海溪蟹、草龜及月鱧等;加上第2、3期發展範圍絕大部分涉及棕地,需要進行土地淨化工程。即使有多項技術考慮因素,顧問亦認為可同時發展,並在考慮公眾反對意見下,橫洲第1期最遲可於2025年落成,而第2、3期則預料於2027年落成。
消息人士解釋,當時顧問評估是以一般政府收地狀G作考慮,未有特別考慮如何處理棕地上作業、地區反對意見等因素,故只能作參考而不能作準,重申目前棕地上作業涉及大量經濟活動,牽涉不少人的生計,政府需要有全面棕地政策配合,加上考慮各項技術因素後,決定採「先易後難」方式發展第1期,務求先建成首批4000個單位,並稱若要全面發展橫洲,首批單位的落成時間將較現時延後數年。
重申2、3期建1.3萬伙目標不變
被問及政府是否已有第2、3期的發展時間表,消息人士承認目前仍未有時間表,亦未決定先發展第2期抑或第3期,但重申第2、3期合共興建1.3萬個單位的目標不變,目前要待發展局就棕地政策作研究後,才可定出發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