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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鄉委會主席、北區區議員侯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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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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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丁屋政策涉原居民權益

上水鄉委會主席、北區區議員侯志強:

自己土地自己起屋

侯志強說,丁屋政策只是房策的一環,強調原居民並非有特權。「丁屋政策下,新界人用自己土地、自己錢起屋,究竟過唔過分?」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迪:

要「解殖」就應解除特權

丁屋是回歸前殖民地政府推出的政策,朱凱迪認為回歸後若要「解殖」,就應慢慢解除這些特權,重塑香港的「後花園政治」。「新界不單止是我們的後花園,而是市區生存的保障,提供食水、食物。要有城鄉政策,不是要消滅丁權,而是要重新認識新界的重要性」。他認為,鄉郊發展的傳統,不是讓原居民「不斷起屋破壞田」。

˙解讀

侯志強從新界原居民權益(rights)的合理性出發,認為應該保留丁權。鄉議局曾發聲明指出,丁屋是《基本法》第40條保護的合法傳統權益之一。有份起草《基本法》的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認為,鄉議局的理解沒錯。

然而,《基本法》第40條的原文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保護」,沒有提及丁屋是傳統權益。

侯志強指現在新界原居民有70萬至80萬人,若無丁屋政策,全部原居民出來「搶公屋」,市民要等很多年才可上樓,因此丁屋政策是居民「犧牲少少、顧全大局」的表現。

不過,朱凱迪指政府當初批出丁權是希望改善原居民的生活環境,但現時丁屋已淪為商品房,買賣比例已高於五成,原居民只是想省回補地價,「同買家私了」。他認為丁屋政策已嚴重扭曲,應該取消。

◆造成「套丁」問題?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委員梁福元:

報酬改善原居民生活

梁福元稱,丁權是原居民的權益,《基本法》亦賦予他們這個權利。 他說,原居民與其他人合作發展丁屋,得到的報酬,能夠有助改善原居民的生活,例如用來重建村內的舊屋。

土地正義聯盟:

丁屋淪為炒賣

「丁屋已淪為炒賣發展豪宅的手段,在鄉郊建立一個個丁屋屋苑。發展商通常買入農地,然後向原居民『套丁』,以獲得發展權。村屋建成後,就再轉售圖利。」

˙解讀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擁有丁權的原居民有24萬人。自2012/13年度開始,每年有超過1000宗丁屋完工。撤銷轉讓限制收取的補付地價也在10年間由2.14億元,上升至6.51億元,反映愈來愈多人將丁屋轉讓圖利。

《明報》題為〈丁屋政策異化遺禍 全面檢討納回正軌〉的社評中指出,政府早在1977年發現丁屋政策濫用情G嚴重,包括未落成已經轉售等,認為要盡快「釐清」丁屋政策,否則勢必禍延至1997年。政策發展至今超過40年,但問題仍然未有解決,甚至愈演愈熱。

不少原居民有丁無地,故以「套丁」作為牟利方法。元朗屏山村原居民、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表示,以大型鄉村而言,大約100人中只有1人有機會分到地。鄉村範圍內的土地有限,鄧達智指政府不會隨便放地給居民,所以很多擁有丁權的居民並沒有丁屋。「即使有地可以向政府申請建屋,也要等上約4至7年才能獲准」。他說,不同地段的地價有差異,他估計,一間丁屋連建築費及地價約要500萬。

2007年前申建丁屋必須宣誓,表明沒有任何協議,否則屬刑事罪行。鄉議局於2006年成功爭取將宣誓聲稱轉為地契條款,

令原居民「套丁」時免去作聲明時可能面對的刑責。鄉議局因此認為,「套丁」只是違反土地契約,並不屬於「刑事定罪」,更形容政府當時是向村民派了「定心丸」。

不過,地政總署回應「套丁」一案判刑指出,執行契約條款的措施本身不是刑事檢控,但若有人透過虛假陳述或詐騙,騙取政府的審批,便涉違法,即使涉事人沒有作法定聲明,有關違法行為經執法部門查明屬實可作刑事檢控。事件引發鄉議局不滿,表示會與政府周旋。

◆丁屋政策影響土地供應

發展局長陳茂波:

丁屋問題難短時間解決

陳茂波明言﹕「丁屋政策涉及複雜的法律、土地用途改變及歷史背景等重要考慮,所以不能期望在短時間內解決這難題。」

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

丁權不能「永生永世」

孫明揚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指出,政府有需要為丁權「截龍」,認為香港土地有限,不能滿足「永生永世、一路生一路有」的丁權。「你唔可以任由丁屋制度一直延續下去,大家要同意一個日子,該日子後大家便無權(丁權)。如果大家可以商議,或者是10年後、20年後,有足夠時間大家準備」。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

解決丁權同時解決土地問題

王永平在報章撰文〈丁權是土地問題〉指出,「現時香港最大的問題,也是眾多矛盾的根源是土地不足……為了興建房屋,政府到處搶地,例如發展新界東北,清拆非原居民的村落和耕地。同時,政府卻保留千多公頃土地興建只有三層高的『丁屋』……解決丁權問題同時是解決香港最嚴重的土地問題。對政府,丁權是個大難題,但今屆政府不是經常說『迎難而上』嗎?」

˙解讀

回歸以來,多屆政府先後提出檢討丁屋政策,但「只聞樓梯響」。孫明揚在2002年至2007年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上任初期表明希望任內可解決丁權問題,透露曾與鄉議局交換意見,感到對方「有得傾」,但孫其後直言「當時唔識世界、豪言亂語」。2011年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更透露對丁權無限感困擾。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政府至今仍不敢處理丁權,是害怕與鄉事派對虓F,但有測量師認為政府可在不觸碰《基本法》前提下,考慮停批官地或以居屋換丁屋等,不能坐以待斃。

根據發展局2012年中公布的數字,可建丁屋預留土地面積達1640公頃,反映雖然可供發展土地匱乏,政府卻要先為丁屋用地籌謀。王永平認為,新界不需要這麼大的鄉村式發展範圍,他指出,政府曾估算一公頃土地可以興建700個公屋單位。不過,在丁權代代相傳下,連僑居海外,甚至從未返港等原居民也可享有,即使政府已批出近4萬間丁屋,估計仍有逾萬宗申請等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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