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籲傳媒勿試底線

[2015.11.03] 發表

【明報專訊】港大獲頒臨時禁制令阻止泄露校委會錄音等,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各傳媒都受其約束,但港大一直沒有正面確認商業電台播出的錄音是校委在會議的發言內容,換言之,發布錄音未必違反禁制令。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大律師陸偉雄均表示,此觀點在庭上「有得拗」,但陸認為,為穩妥起見傳媒現在不應再發布錄音內容,應待周五在法庭上提出,作為反對延續禁制令的理據。

湯家驊梁家傑:有得拗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發布校委會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委會任何文件;就傳媒不直接轉播錄音內容,而是照抄內容、以文字方式發布,是否不屬於被禁範圍,資深大律師梁家傑亦說「有得拗」,認為是港大的法律代表疏忽,沒將抄本納入禁制範圍。

港大昨向傳媒發出新聞稿,附件為臨時禁制令原文,陸偉雄說,傳媒已算接獲禁制令,要受其規範。他指即使是網民沒獲得禁制令原文,但傳媒廣泛報道港大發出禁制令禁止泄漏校委會內容,網民應已獲通知,若繼續散播錄音內容,有可能違反禁制令,在庭上聲稱知道校委會錄音內容卻不知有禁制令,要視乎法官是否相信。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亦指出,港大只要將禁令放在該校網站,傳媒跟進此新聞時理應會查閱,算是合理途徑讓傳媒知悉禁令內容,傳媒應遵守。

陸偉雄說,嚴格來說港大可向法庭申請拘捕違反禁制令者,指控有關人等藐視法庭,他建議傳媒勿測試禁制令底線,並要將已放上網的相關內容「下架」,可待周五在庭上擔任抗辯人,指出禁制令限制對象太闊,要求收窄或取消禁令,而記協提出以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作抗辯,更是崇高而有說服力的理據。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食肆及餐飲業界對將來自費把廚餘運往小蠔灣廚餘廠反應冷淡,或需政府安排運送,變相補貼收廚餘。環境局長黃錦星昨出席活動... 詳情
鉛水聆訊首日 張炳良:署方過往不覺焊料「高風險」 工程用鉛焊料 一h省32萬
【明報專訊】由法官領導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展開首日主要研訊,首名被傳召作證的是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 詳情
【明報專訊】昨日展開的主要研訊以廣東話進行,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早上作供時,身旁傳譯「蝦碌」百出,張炳良多次出手相助,張更指...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工程師學會昨日公布公共屋h食水含鉛研究,批評政府水務條例落後,建議增設持牌水喉匠分級制度,按技能及經驗分配工程,確保工程質素... 詳情
【明報專訊】鉛水事件發生至今近4個月,究竟政府初期如何應對?張炳良昨在研訊上「回帶」,憶述7月7日得悉啟晴h有兩個空置單位驗出水喉駁位焊料含...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