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未提禁令有豁免 被批誤導 條文指公共領域可豁免 校方:按法律意見出稿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上月30日(上周五)晚向傳媒發新聞稿,宣布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相關人士披露校委會資料;但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取得禁制令文件後,前晚在facebook質疑港大沒公布禁制令中的豁免條文。該條文指已進入或將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可豁免遭禁制,有法律學者、資深大律師及立法會議員批評港大做法引起誤導或恐慌,令傳媒須諮詢法律意見才敢引述商台發布的疑似校委會錄音內容。
本報向港大查詢為何聲明沒列明豁免條款,港大回應稱是根據法律意見出新聞稿,又強調發禁制令不是為與傳媒爭論或「滅聲」。
臨時禁制令聆訊將於本周五在高院提訊,法官會聽取雙方及牽涉禁制令的人的陳辭,並就是否延續及修改臨時禁制令作出裁決。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人昨引述商台表示,考慮提前聆訊,希望釐清禁制令時效、內容及範圍等。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表示,正考慮以校友身分作為答辯人,在周五出庭反對禁制令。
傳媒團體聯署促撤禁令
記協聯同7個新聞工作者團體共同發起聯署,要求港大撤回禁制令,主席岑倚蘭說,將諮詢律師意見,希望記協以答辯人身分出席星期五的聆訊。記協副主席任美貞昨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說,按港大申請禁制令邏輯,「那(美國的)水門事件、(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傳媒也不應報道」。
梁智鴻:申禁令保校委運作 非為滅聲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出席活動時說,申請禁制令是為保障校委會的保密運作,不是為與傳媒爭論或「滅聲」。港大其後發新聞稿,指上周三起有校委會錄音公布後,港大已通過律師聯絡了有關媒體,要求對方停止再發放未經許可的錄音,但上周五對方再發放另一段錄音,港大只能啟動司法程序。聲明又指並非要挑戰傳媒,只為防止資料泄漏及維護校委會尊嚴,現時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大學不會再評論。
港大昨入稟促頒正式禁令
港大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正式禁制令,正式聆訊仍未排期,臨時禁制令聆訊則於周五提訊。根據一般程序,港大昨正式入稟乃按照程序而為,一般來說,法庭會定期檢討臨時禁制令的限期及理據,直至正式禁制令的聆訊展開及有結果為止。
張達明指做法不妥 梁家傑:或涉藐視法庭
港大上周五新聞稿未提豁免條款,張達明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均認為做法不妥善,引起混亂及恐慌。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港大申請禁制令是為震懾社會,質疑港大之前的新聞稿蓄意隱瞞豁免條款,最嚴重可觸犯藐視法庭。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則指出,上周五的聲明並非傳遞禁制令,未完全知悉內容者暫不用執行禁令,故對公眾來說沒實質影響。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任何禁制令都應是清楚,不應含糊不清,但這次禁令卻衍生不同版本「演繹」,反映了有關命令的不足。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說,據她所知,代表大學的律師已把法庭命令派給校委,但校委是港大最高代表,理應是原訴,現時卻變被告,認為匪夷所思。余稱臨時禁制命令的範圍非常闊,日後校委會若有相關資料被披露,不止違反誠信及泄密,甚至可構成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