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僭建申報處理延至年中
屋宇署2012年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截至今年4月底,約11,500份申報表格獲接納,另約4500份因不符要求,或未能在指定期限提供補充資料而被拒絕。餘下的申請,署方正要求業主提供補充資料。署方原定2014年中完成整個資料處理,現要延至今年中。
計劃原定申報期限為2012年4月至9月,其後延至2012年底,最終接獲18,034份申請表格,涉及逾3萬個僭建物,交由屋宇署委託的顧問公司處理,如核實資料、實地審查、將申報的僭建物分類及將紀錄存入系統。署方表示,會分析數據並制訂按序執法的跟進計劃,有關資料不會向外界披露。
根據署方資料,18,034宗申請涉及9個新界地區,其中大埔佔最多(4504宗),其次為元朗(4032宗)、西貢(2231宗)、沙田(1757宗)等。在申報計劃下,新界村屋業主可向屋宇署申報於2011年6月28日前建成、屬違例情况較輕的僭建物,其後每5年委任合資格人士定期安全檢驗和核證,便可暫時毋須清拆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