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4月全面徵費 街市拆招
倘同買徵稅免稅品 顧客自行入袋不違法
【明報專訊】4月1日開始,膠袋徵費會由現時逾3000零售商戶,擴展至全港10萬戶,包括街市和小商戶用的背心膠袋或平頭膠袋。新法例下,市民除購買新鮮食品和冷凍食品外,無論到大型超市、街市或任何零售商舖購物而索取膠袋,均須繳付0.5元的膠袋稅,若商戶不收款即屬違法,有可能遭票控罰款2000元。有街市管理公司預計,售賣「混合」貨品的商戶如凍肉或雜貨店易墮法網,近日已加緊傳授「拆解方法」,只要將徵膠袋稅的貨品交予顧客,然後由顧客放入免徵費的膠袋,就可避過檢控。
明報記者 馬耀森
擴至10萬戶 包括街市小店
現時實施的膠袋稅始自2009年第3季,涵蓋3000多間超市、便利店、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等;徵費後上述店舖派發膠袋數量大減約八成,但棄置在堆填區的膠袋數量,於2011年卻有反彈之勢(見表)。環保署建議全港推行膠袋徵費,基於食物衛生的大前提下,新鮮食物如鮮魚、鮮肉、蔬菜等,均容許「雙重」膠袋包裝,即使食物被保鮮紙重重「綑綁」,仍會被當作具「透氣」成分,索取額外膠袋可獲豁免徵費;只有「完全封口」、預先以機器包裝的食品,再索取膠袋才須繳付0.5元。
其實,外國如愛爾蘭,則以貨物種類決定豁免準則,新鮮食物如水果、蔬菜及糖果,只容許有一層膠袋,再索取膠袋便要收費,而鮮魚、鮮肉及鮮家禽則可容許有多層包裝。但本港容許所有未封口的新鮮食物豁免徵費,環保署解釋是基於食物安全。
管理慈雲山中心街市的好眼光公司區域經理于家亮表示,為了迎接新法例,近月已加緊向有可能觸犯法例的商戶講解,當中風險較高的商戶包括凍肉、雜貨、零食及麵包店等。
他舉例說,顧客若在凍肉店同時購買凍肉及醬油,新法例下,商戶只可向顧客免費提供膠袋裝載凍肉,膠袋體積亦不能過大,至於醬油則要提供另一膠袋及徵費0.5元;若商戶同時將兩種貨品放入免徵費的膠袋,再交給顧客,即屬違法;但商戶可先將醬油交給顧客,顧客其後自行放入載凍肉的膠袋,便不算違法。
海味店:現用封口機 日後諮詢客人
售賣海味的負責人廖小姐表示,顧客購買海味,一般情G下,都會以膠袋封口機,以熱力將透明膠袋封口,若再索取膠袋,日後便需要收費,擔心對數十元一斤的貨物影響較大,「買十幾廿蚊洐n畀多5毫,客人未必接受到」,故新法例實施後,會諮詢顧客意見,是否將貨物封口,以便作不同安排。
麵包店不受約束 可「雙重包裝」
使用大量膠袋的麵包店,幾乎不受新法例約束,每個麵包可以放入一個膠袋,然後再以一個更大的膠袋裝載。環保署助理署長黎耀基解釋,法例始終有限制,政府會加強宣傳,呼籲市民用得其所。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亦要求商戶自律,稍後該組織會針對麵包店推行宣傳和教育,要求店舖將多個麵包一併放入一個膠袋,減少濫用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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