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府友善通知招牌加英文
至少佔50% 勸喻社區和諧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去年爆發中文招牌爭議,一度成為市選的主題之一。列治文市府昨日正式推行一系列計劃,包括諮詢社區的意見,並透過更新商業牌照的程序,「友善通知」商戶在廣告招牌上加入至少50%的英文。列市府聲稱根據一項調查,純中文的招牌目前僅佔市內廣告招牌約3%,雖然市府無權強迫商戶在招牌內容加上英文,但華裔商戶大多很配合市府的宣導。
列治文市政府昨日就招牌所用文字宣布一系列計劃,旨在研究招牌文字會否對「社區和諧」產生影響。市府將會與多個包括華裔在內的社區組織溝通,聽取社區意見,並透過社區組織教育商家應將廣告招牌加上英文。
市府沒權迫招牌寫特定文字
列治文市府高級公關經理唐善泰(Ted Townsend)對本報表示,市府將利用更新商業牌照的程序,於一年內向所有商戶發出一份「友善的通知」,鼓勵商戶在廣告招牌內容加入至少50%的英文。
他強調,此舉純粹是「告知」商戶可在申請續牌時修改廣告招牌內容,並不是「招牌內不加入英文便不發牌」,市府也沒有權力強迫商戶在廣告招牌內加入特定文字。
唐善泰透露,目前列治文市商戶的招牌只有中文而無英文的僅約3%,算是非常少數。市府亦無權強迫商戶改動招牌內容,但市府員工前往華人商舖宣導時,華人商舖東主都非常理解市府的立場,並願意配合。
他又說,列市府已準備了多語言版本的創業資訊,讓列治文市民在開設小生意時,能了解列市的招牌附例及其他相關規定。
麥樂田斥責小題大做
列治文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昨日強調,反對市府透過附例強迫商戶在招牌中寫上英文。他稱自己去年曾觀察過市內逾千個招牌,僅發現6個中文招牌未有寫上英文,因此認為外界不應過度誇大此議題。
列治文商會副主席Rob Akimow同樣反對強迫商戶在招牌上寫英文,他認為只要經過教育宣導,商戶東主自然會表現出尊重。他稱市府不宜採用極端的措施,應讓商戶東主自行決定。
列治文市議會去年曾委託律師進行研究,結果發現如果市府以附例方式強迫商戶東主在廣告招牌上寫英文,可能會違反人權憲章。
舉辦座談會 廣泛徵民意
此外,列市府也會在下月委託西門菲沙大學的Centre of Dialogue舉行一場座談會,討論市府應如何推廣及加強社區和諧。座談會將於下月12日假河旁路(River Rd.)7277號的UBC Boathouse舉行,有意參加的市民請於下月6日前透過市府的電子郵箱signsconsult@richmond.ca報名。
列治文市民也可以透過市府的網上討論平台LetsTalkRichmond.ca,於下月6日至20日間,向列治文市府發表自己對中文招牌議題的意見。市民也可以寫電子郵件投書至市府電子郵箱signsconsult@richmond.ca,或是直接郵寄給市政府,相關地址及資訊可上市府網站www.richmond.ca/signage查詢。
市民透過各種方式發表的意見,將會由市府員工整理成報告,於春末交給列市議會討論。市府報告將會涵蓋此議題對社區的影響,並會向市議會建議未來修訂法例的可能性,以及相關教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