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金門翻船案處置失當 台監察院促海巡署糾正
【明報專訊】大陸快艇在金門水域翻覆事件中,台灣監察院認有重大處置失當糾正台灣海巡署。對此,海巡署昨日表示尊重,金門地檢署已作出不起訴處分,將持續檢討相關執法程序和強化蒐證作為。
台灣海巡署2月14日在金門海域追逐一艘大陸快艇,發生漁船翻覆事故,事件釀兩死,因疑未全程蒐證錄影而在台灣引發責任釐清爭議。中央社報道,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已審議通過相關調查報告及糾正案,認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許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
台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昨下午藉新聞稿表示,海巡署CP艇2月14日於金門水域取締大陸籍三無快艇過程中發生碰撞事件,已全力配合檢方偵查,主動提供相關事證,金門地檢署已於8月15日作出不起訴處分,確認海巡執法人員無故意或過失責任。
海巡署未全程錄影惹議 稱現已每人配備攝影機
關於監察院針對本事件就「未落實蒐證及通報、未及時籌補密錄器」等事項予以糾正,海巡署表示尊重,並秉持負責任的態度,全面檢討相關執法作業程序,購置每名執勤人員一部微型攝影機,8月22日起已全面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