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巴士月台放火燒死女乘客 41歲西藏漢精神分裂脫刑責
【明報專訊】在多倫多地鐵站候巴士月台放火燒死一名女乘客的嫌犯,昨(11日)被判不用就此負上刑事責任,原因是他患有精神分裂症。
嫌疑犯是來自西藏的移民41歲的諾爾布(Tenzin Norbu)在兇殺案發生後被控一級謀殺。
法官弗雷斯泰爾(Maureen Forestell)表示,在周一的聆訊後,昨日裁定,諾爾布行兇時患有活動性精神病,他的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弗雷斯泰爾在判決中說:「他的精神病使他在殺害卓瑪女士時無法做出理性選擇。由於他的精神病症狀,他無法分辨是非。」
控辯雙方一致認為,由於諾布患有精神分裂症,他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法庭上出示的醫療紀錄上記錄了諾爾布長期以來的偏執妄想症。在殺害卓瑪時,諾爾布妄想卓瑪看過他在互聯網上流傳的一段露骨視頻,並對他惡語相向。弗雷斯泰爾說:「這很可能是一種幻聽,諾爾布的感知被他的精神疾病扭曲了。」
據精神病醫生在庭上作供,諾爾布患有精神分裂症已達10年,但卻被誤診為抑鬱症。
安省審查局(Ontario Review Board)將會決定現被扣押的被告,應被送往藥癮與精神健康中心(The Centre for Addiction and Mental Health),接受精神病治療,以及在獲得治療後,是否適合重返社區。
安省審查局從即日起45天內會舉行初步聽證會,決定諾爾布將被拘留在哪家醫院,以及他將享有哪些自由活動權力(如果有的話)。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