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894」涉六四違泊 兩人拒示身分證認罪
【明報專訊】今年6月4日,一輛含「894」車牌的貨車涉違例停泊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H&M」外的雙黃線準備卸貨,司機及運輸工涉拒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各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二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續准保釋至12月7日判刑,以候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官指掀群眾聚集 增警風險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告誡被告「你]可能以為好小事」,惟二人在當時環境下引起群眾聚集,不必要地增加警員面對的風險,明言「人多秩序一亂,好容易有人受傷」。
兩名被告為貨車司機羅帝欣(25歲)及運輸工鄧軒皓(19歲);羅被控於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8號至20號地下「H&M」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員22683陳美耀。鄧被指同日同地阻礙警員24584邱偉航。
警指表現憤怒礙人群管理
案情指稱,當晚8時許,警員陳美耀及邱偉航在銅鑼灣一帶進行人群管理,其間見到一輛車牌數字為「894」的輕型貨車非法地停泊在案發地點造成阻礙,而受僱於本地物流公司的兩名被告當時站在貨車尾板,準備卸貨。案情續稱,警員上前要求兩人出示身分證,三度口頭警告,不獲理會,其後兩人情緒激動,表現憤怒及大聲說話,行為造成騷擾,並引來大量途人圍觀,有礙警方人群管理,當場拘捕兩人。
辯方求情稱,羅與太太育有一名3歲女兒,為家中經濟支柱,另獲僱主寫信力證為「盡忠職守的好員工」;鄧則與父母同住,月入1.5萬元,月繳家用6000元。辯方重申,兩人一時衝動才不聽從警員命令,深知行為愚昧,冀法庭考慮案件不涉暴力,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ESCC 2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