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 男子斬室友判無限期醫院令
【明報專訊】一名居於殘疾人士院舍男子,因院舍嘈吵獲安排至同區單位居住,稱被同居六旬漢誣衊偷煙,趁對方午睡時用刀斬向室友頭部兩至三下,室友頭部需縫16針。男子即日自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昨在高院判刑。法官引述報告稱,被告患精神分裂及反社會人格障礙症,接受住院治療近20年,不能排除他受病情影響出現幻覺,斬傷事主;另法官接納被告沒有預謀,平衡被告及公眾的利益,按報告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治療20年近期好轉
官:不排除病情致幻覺
根據控罪,被告周偉雄(現年47歲)於2021年5月16日,在粉嶺聯安街寶昌大廈一單位內企圖謀殺65歲石明。法官黃崇厚綜合辯方求情及報告稱,被告只有中一教育程度,父母在他年小時已離異,被告與祖母及叔叔同住。他自十多歲接受精神科治療,被診斷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症、被害妄想症、反社會人格障礙,出現幻聽等,接受住院治療近20年。其身體狀G不佳,患糖尿病、靜脈曲張及胃炎。另外,被告有盜竊、刑事恐嚇、傷人等案底,在最近3宗定罪案件均被判處醫院令。
黃官續指,本案發生前數年,被告病情好轉,獲安排住在宿舍,日常生活由社工、醫院職員照顧,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時情G穩定;2021年5月16日下午,事主不在單位,惟被告出現幻覺,聽到事主指摘他偷煙,被告遂萌念想殺死事主,犯下本案,現深感後悔。
因「被誣偷煙」逞兇
事主頭縫16針
事主遇襲後出現創傷後遺症,睡眠質素轉差,會發噩夢,幸獲適切治療,無生命危險。黃官稱,考慮本案性質、被告背景、其精神病史等,以及平衡被告及公眾利益,接納醫生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被告入精神科中心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HCCC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