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上訴刑期 廖子文申保釋被拒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廖子文涉於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等物,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判囚27個月;他另涉偷渡潛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兩案總刑期31個月。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昨於上訴庭進行保釋申請。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拒絕其保釋申請,將於4天內頒下判辭。彭官又下令將廖的上訴案排期於較早的日子前進行。
上訴人廖子文(19歲)昨未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辭。另外,12港人的鄭子豪(20歲)及鄧棨然(31歲),連同另外兩名男子鄭進(34歲)及李威龍(28歲)亦涉及汽油彈案。除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其餘4人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區院法官游德康判處監禁27至38個月。廖子文及鄭子豪另涉偷渡潛逃,部分刑期與偷渡案分期執行,兩人的總刑期均為31個月。
【案件編號:CACC115/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