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衝落斜 初票控「無拉好手掣」 爭議法例過時 死因庭押後 校巴撞死5人 司機控危駕
【明報專訊】2018年12月一輛校巴在北角疑無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5死2傷,案發時司機不在車上駕駛,事後被票控未拉手掣。死因庭今年5月展開研訊,時任警方道路安全主任同意法例不合時宜,律政司申請押後以審視證據,其後正式落案起訴涉案司機共7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以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
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吳耀宗(66歲)昨扶拐杖出庭,辯方透露其傷勢在本案車禍中造成,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5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北角熙和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HG365的私家小巴,引致何玉珍(80歲)、梁洪(83歲)、陳瑞意(70歲)、楊文根(77歲)及YIP WILLY(葉慶華,89歲)死亡。兩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危駕引致雷曉琪及盧永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警早前供稱 非駕駛中未能控危駕
案件今年5月展開死因庭,時任警方道路安全主任供稱因司機並非正在駕駛,未能控告危險駕駛。研訊原定同月裁決,律政司申請押後審視證據,其後再申請押後至9月16日。翻查司法機構網頁,該死因研訊暫未有聆訊日期。
【案件編號:ESCC 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