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勒索案 被告稱遭事主強姦 拍照「記錄第一次」
【明報專訊】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疑遭旗下已婚分店女員工勒索50萬一案昨日續審,被告繼續自辯。控方質疑,被告聲稱首次性交遭事主X強姦,卻拍下一張親暱照片,強姦的說法實屬虛構;被告不同意,稱「我想記錄我人生鼤臚@次」。被告又稱X曾承認需要時可向他拿錢,其中曾問X拿25萬元添置新居家俬,暫委法官葉ㄚG質疑「你屋企幾多呎?」,被告解釋費用包括裝潢。
控方指出,被告黃莎莎(31歲)曾在錄影會面中解釋,之所以在首次性交後拍下照片,是因為「留下深刻印象影低,因為佢不斷強暴我」,不過相中的被告親暱地靠在X的肩膀,控方繼而質疑強姦是被告虛構;被告不同意。追問下,被告改稱其實只想記錄人生「第一次」,自言得知坊間指稱其證供「係假鵅v,強調所言屬實,至於後來向X發信息稱「我今日毫無所謂咁畀你」,只因若坦然表示討厭,X就會提分手。
認曾索25萬購家俬裝修
盤問下,被告稱不曾向X索取生活費,認為相處最重要是彼此信任,「佢畀我,我咪哄A佢話有需要時可同佢講」,無生活費都會繼續關係。被告承認,曾向X索取25萬以添置新居家俬,法官聞言稱「你屋企幾多呎?25萬家俬?」,隨即又指「家俬都有平有貴鵅v,被告解釋另會用作裝潢,X曾答應替她支付。
被告作供期間多次情緒激動,一度因心口痛要求暫停,法庭多次休庭。法官散庭前指「休息多過聽證供」,強調並非責怪被告,但需要案件管理,希望被告能控制情緒。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