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說青年認罪案 師爺申保釋被拒
【明報專訊】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撤罪,並揭發疑被「師爺」陳強利游說認罪。陳強利及涉處理青年認罪的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昨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稱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亦可能檢控更嚴重罪行。主任裁判官拒絕讓陳強利保釋,但批准張曉惠以30萬元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
大狀獲保釋 控罪提及與馬家健串謀
首被告陳強利(58歲)由大律師李家齊代表,辯方透露案發時他是律師樓行政人員,現時從事拖車外判工作,沒在律師樓工作。次被告張曉惠(33歲)由大律師吳政煌代表,辯方透露她2014年起獲認許為大律師。
兩人同被控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間的若干日子,與馬家健一同串謀與其他人妨礙司法公正,即就荃灣法院刑事案件2016年第2496號的相關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聲稱洪智謙並不涉及於上述相關案件。據了解,洪智謙暫時未被列入控方證人列表。
師爺現從事拖車外判 官指曾有潛逃紀錄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副主管)潘藹蓮表示,兩被告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積極游說馬家健承擔所有刑責,以撤銷同案被告洪智謙刑責,案情嚴重。控方稱犯罪時間橫跨10個月,仍在調查其他涉案者,不排除檢控更嚴重控罪,加上控方證人馬家健的法庭文件較多,需時調查,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29日再訊,並反對被告保釋。
兩名被告均有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稱案情嚴重,擔心陳強利干擾證人,而他曾有潛逃紀錄,拒絕讓他保釋;但批准張曉惠以30萬元保釋,分兩期繳交,並須每晚11時至翌早7時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逢周六往警署報到,亦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23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