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獄5年歷喪父 料難索償律政司
【明報專訊】原因企圖販毒罪被判囚23年的20歲青年「健仔」,上訴得直後已是25歲,在上訴中代表健仔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在電台節目大讚他勤奮,只因單純地相信「師爺」而選擇認罪,還押候判時被囚友提醒案件有問題後,才改為不認罪受審;即使如今上訴得直,健仔已失去近5年黃金時間,更在獄中經歷父親因癌病逝。至於健仔能否追究律政司,張達明說是困難之事。
上訴庭判辭提到,上訴人馬家健(案發時20歲)品格良好,事發前被老闆的胞弟洪志謙(音譯)說服借出地址收取外國包裹,惟他從沒接觸或收取,僅於包裹到達時通知洪志謙。判辭又提及馬家健的父親於審訊時形容兒子為單純、聽話的孩子,此點亦不受爭議。
張達明:健仔晝讀書晚兼職 販毒豈需捱更抵夜
張達明昨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進一步透露健仔的背景,指他案發前於日間修讀職業訓練局課程,晚間到拉麵檔做兼職,反問販毒集團的人豈會「日日捱更抵夜」?他說,健仔只是單純地聽從「師爺」意見而認罪,還押候判時與囚友談起案件,囚友認為「很不妥」,他才告知退休前在大律師樓任派遞員的父親,父親的舊僱主建議他們解僱律師團隊並申請法援,最終改為不認罪,並以新團隊應訊,然而被裁定罪成,判囚23年。
還押囚友指不妥 改不認罪
張達明說處理上訴時,健仔總是逆來順受,「不懂為自己爭取,他沒要求我做什麼,肯幫他就好了」。事隔近5年,終於上訴得直,張認為該5年對健仔而言是「黃金時間」,慨嘆「替這個年青人(覺得)很……很慘,他是一個如此勤奮的人,結果無端端坐了接近5年監」。張續說「特別有一件事我真的(感到)很可惜……」,健仔父親去年底因癌病逝,「(當時)健仔仍在監內」。
至於上訴人能否追究律政司,張達明說有困難,雖然政府有特惠補償機制向受冤枉的人賠償,惟過往成功申請的個案很少,他處理過的僅有一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