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修訂條例新聞公報未見提及限制出境問題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新聞公報,在8月1日起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是「進一步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包括提高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改善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和職能、加強在源頭堵截、執法、遣送和羈留聲請人等。」
航空公司在入境香港前要將機上乘客及機組人員資料預先通報,特區政府可以篩查出不適宜入境香港的人,免他們進入香港後要安排遣返,這就是所謂「加強在源頭堵截」。法例所謂「提高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是令那些例如以難民身分或其他理由申請留在香港的人不可以用拖延手段而避免被遣返原地。
新聞公報內,一切字面說及的,的確是講及入境問題和那些免遣返聲請事項,並無提及限制離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