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特區入境修訂條例實施
加拿大人會被限制離開香港 保安局斥失實陳述故意曲解
【明報專訊】香港政府保安局昨晚(5日)發聲明,駁斥加拿大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加拿大政府故意曲解、失實陳述香港8月1日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
加拿大政府指該條文不清晰,可能會阻止個別的人士離開香港,所以提醒加拿大人注意。
香港保安局質疑加方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目的和背景,呼籲加拿大政府修正其立場。
保安局表示,修訂條例在於履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國際責任,航空公司須在航機起飛赴港前,向入境事務處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的資料,但只適用於入境的航班。
現時,已有超過90個國家推行該系統,包括加拿大、歐盟成員國、美國及澳洲等。
而加拿大政府於周二在給外遊國民提供資訊及警告的網站上,於目的地為香港的部分,更新有關「法律及文化——行動限制額外資料」一欄。指香港的修訂條例容許保安局長授權香港入境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 可或不可運載某人」,條例並已於8月1日實施,亦即香港政府可阻止某些人離境,包括雙重國籍人士,外國護照已非護身符。
加拿大國民未必知道自己可能會成為出境限制的對象,直至出境一刻才得悉。而想從香港當局取得有關行動限制的資料,亦可能很困難。
加拿大政府提議,若果因為行動受限制而未能離開香港的加拿大人,應諮詢律師和通知加拿大駐香港的總領事。
加拿大政府近期對國民去香港的事頗為關注,在6月28日,亦曾對加拿大籍香港人發出旅遊通知,指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適用於香港,加籍香港人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有事時不會獲領事保護,除非你已就本身國籍作出有關聲請,才會被視為加拿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