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台「想法幼稚」 求情稱冀重新讀書
【明報專訊】法官姚勳智昨日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黃臨福在越南出生,年幼時隨家人來港,在單親家庭長大,以致心理有缺失;他在還押期間經過深思,明白不能以暴力方式表達訴求。姚官透露被告親撰求情信,稱當時以為潛逃台灣就可重整人生,自言想法幼稚,以愚蠢方式逃避法律責任,現只希望能重新讀書。
黃臨福昨身穿白襯衫和黑色眼鏡應訊,散庭後多名支持者向他大叫「撐住呀」,他亦揮手回應。庭上透露,黃親撰求情信稱去年因疫情而停學,變得無所事事,加上有案在身,一時迷失人生方向,聽到別人提議後,以為潛逃台灣便可「reset自己的人生」、「重新褸L」,才會幼稚地以愚蠢方式犯案,現時很希望能重新讀書,冀法庭協助他重回正軌。
就縱火案,辯方稱黃非主腦或領導角色,犯案只因受社會氛圍影響,事件沒造成傷亡,盼獲輕判。案情指出,前年10月14日凌晨,黃與同案被告林小雄各持一枚汽油彈到旺角警署外,先後擲向警署側門,兩彈茼a爆開,沒有起火,黃被捕後曾說「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掟汽油彈」。據黃的WhatsApp紀錄,他曾與「Erie叔叔」傳信息,稱「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為烈士報仇」,警方及後到其寓所搜查,發現3枚汽油彈。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