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罪案現場」 搜6小時禁現場拍攝觀看 記者^遭翻箱倒篋 政治專題組重災
【明報專訊】相隔10個月,警方國安處昨日第二度出動約500警力大舉搜查《蘋果日報》所在的壹傳媒大樓。有別上次行動,警員獲法庭手令授權搜查並可檢取新聞材料,蒐證歷時6小時,曾到編採部打開《蘋果日報》記者電腦,屢翻查桌上文件及資料,其間不准記者留在現場拍攝觀看,要求到餐廳等候。辦公室解封後,多名記者稱^面混亂,如被「翻箱倒篋」,以政治組及專題組為重災區,多部電腦更被拆去主機,質疑警方有何理據大肆搜查。
記者質疑大肆搜查理據
《蘋果日報》辦公室昨午解封後,多名記者趕返座位查看及執拾,其後如常工作。編採部多部電腦硬碟被拆去,^面遺下螺絲。綜合記者所述,被取走電腦主機牽涉高層、港聞主管、政治組、專題組等。有下午返報館的港聞專題組記者稱,政治組及專題組記者座位^面混亂、有被搜索痕[,形容是「翻箱倒篋」,其^面報紙、書籍、文具「被翻開晒」,質疑警方有何理據大肆搜查眾多記者的電腦及物品。
夜更同事變在家工作 編輯會議如常
另有記者形容政治組及專題組屬「重災區」,桌上擺放的文件顯得混亂,被檢走電腦主機位置被貼上證物編號,又稱夜更同事大致改為在家工作,昨午編採部「有點冷清」,但編輯會議如常進行。
被問開電腦檢取什麼資料、為何記者在搜查期間不准留在現場,負責帶隊的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重申,手令容許警方可檢取電子儀器,又形容上址是「罪案現場」,有些資料可能與案情有關,希望同事蒐證不會被干擾,又說有些見證人見證蒐證工作,希望達到大家公平的情G。
國安處與刑事部、機動部隊等約500人昨晨6時起兵分多路,先到多區上門拘捕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近7時半,大批警員在李桂華帶隊下進入壹傳媒大樓蒐證。警方近8時發稿稱,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授予警方處理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
職員出入須登記 被要求餐廳等候
警方在大樓對出劃起封鎖線及封鎖各入口,要求返大樓的職員登記身分證等資料,其間有警員要求正拍攝的《蘋果》記者熄機,亦有警員駐守各層。有昨早已返大樓的記者憶述,警員封鎖2、3及4樓範圍,要求在場職員離開,登記身分後,記者被要求到5樓餐廳等候。
有記者曾持攝錄機欲拍攝警員蒐證過程,但被警員阻止。《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4人其後獲准以「見證人」身分留在現場。《蘋果》報道,林文宗稱警員在他返抵公司前已進入編採部並打開電腦搜查。警員集中搜查2樓編採部,包括港聞部、動新聞、美術部及剪片部等多個部門的電腦,又曾開電腦搜查,另到3樓放置伺服器的範圍及4樓負責財務的部門調查。5名被捕高層先後被押返大樓及到辦公室接受搜查。
警方搜查約6小時後,將大批電腦主機及文件等放進多個藍色膠箱並由貨車運走,下午近1時半收隊離開。《蘋果》報道,警方在大樓檢取的文件及資料包括至少44部電腦,內有大量新聞材料,亦在圖書館檢走牽涉2017年1月至今的報章。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