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工染疫217宗申索 首宗獲賠
【明報專訊】本港自1月底爆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至昨日有5311人染疫,105人死亡,而截至上月底,勞工處接獲217宗懷疑因工染疫的僱員補償個案,並有首宗獲賠償,另有16宗個案因僱員撤銷申索或沒有回應該處而未能跟進。有工會促請政府盡快將該病納入職業病。
食物及衛生局昨日回覆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質詢時表示,截至本月25日,共有39宗確診個案報稱在公立醫院工作,包括兩名醫生、11名護士、26名支援或行政職系人員,當中大多數相信源自社區感染而非院內感染。衛生防護中心錄得23宗報稱在私家醫院或私營診所工作的員工確診。
物流業最多 佔63宗
食衛局稱,截至9月30日,勞工處接獲217宗懷疑因工染疫的僱員補償個案,最多涉及「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業、資訊及通訊業」,有63宗,其次是「金融及保險、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有58宗。
已呈報個案中,有一宗個案的僱員已獲賠償。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稱,該僱員屬「金融及保險、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另有16宗個案因僱員撤銷申索或沒回應該處而未能跟進,該處正跟進餘下個案。
食衛局回覆稱,若個案涉及爭議,勞工處會蒐集醫事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例如接觸者追蹤報告,就個案屬工傷的可能性給予相關僱員及僱主意見,如爭議未能解決,僱員可向法院尋求裁決。
職工盟促新冠納職業病
早前葵涌貨櫃碼頭爆疫,職工盟統籌幹事王宇來估計,有碼頭工人申請僱員補償,但暫未收到求助。他說,現時新冠病毒未納入《僱員補償條例》的職業病,僱員要證明自己染疫與工作有關,若納入職業病,要由僱主證明僱員染疫與工作無關。他說,葵涌貨櫃碼頭個案明顯與工作有關,但不確定是否仍要病毒基因排序等證明,他促請政府盡快將該病納入職業病。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