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未成年被捕者被委派律師
【明報專訊】12名涉潛逃而被拘留在深圳的港人,其中5名家屬委託的律師昨到鹽田派出所申請會見當事人被拒,並再被告知其當事人已獲指派律師。被捕12人中有人未滿18歲,律師質疑沒家長同意下由官方指派律師代表違法,擬向上級公安機關上訴。保安局表示,已將家屬希望得知被捕人委聘律師資料的要求轉交內地當局,對方表示會依法處理。
內地律師質疑違法 公安未回覆
獲家屬委託代表5名被捕港人的內地律師,昨到深圳鹽田派出所申請會見其當事人。其中代表18歲港大生郭子麟的律師藺其磊,首次被告知郭已委託兩名指派律師,而代表被捕中學生黃臨福的律師盧廷閣亦被告知黃已委託兩名指派律師。盧廷閣指出,其當事人未成年,質疑未得家長同意,由官方指派兩名代表律師予其未成年當事人是不合法,要求鹽田派出所公安交代理據,惟不獲回覆。
保安局:已轉達家屬索委聘律師資料要求
協助該12港人家屬的團體表示,被拘留者在拘留所中有指定戶口供其購買日用品,須由親友存錢;直至昨日,家屬發現部分港人的戶口開始被扣錢,暗示他們能成功使用存款。
現除被捕學生廖子文外,其餘11人的家屬委託律師都分別獲悉當事人已委託兩名指派律師。保安局表示,據局方了解,潛逃疑犯已各自委任兩名律師;對於有家屬希望得知委聘的律師資料,港府已按機制將要求轉交內地當局,內地當局表示會依法處理。至本周初,家屬向入境處共提交29次包括藥物需要和取保候審等不同內容的書面訴求,入境處亦按機制透過駐粵辦向內地機關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