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判官:評價欠中肯 不足證偏頗 讚擲彈童優秀 水佳麗投訴裁不成立
【明報專訊】15歲男童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頭試擲3枚汽油彈,認罪後判感化18個月。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獲上訴庭批出刑期覆核,改判男童入勞教中心。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圖)曾讚被告是「優秀鼤虒禲v,事後被投訴態度偏頗。司法機構昨發聲明稱,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投訴不成立,縱使水官的「優秀」評價有失中肯,但水官量刑的言論沒有表面偏頗情G。
稱水官言論無鼓勵暴力 律政司非因此覆核
司法機構引述有投訴稱,裁判官水佳麗於量刑時稱讚被告是「優秀鼤虒禲v、「滿腔熱誠」,態度偏頗,而輕判被告會令公眾誤以為暴力行為值得鼓勵。惟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水官勸誡被告單憑「衝動」和「熱誠」行事而觸犯法律,只會令父母感到痛心、難過,言論無直接或間接鼓勵任何形式的暴力或犯罪行為。
蘇官表示,留意到上訴庭於判辭提及,水官認為被告過往是「優秀」的評價,是「有可商榷之處」、「有過譽之嫌」,但單憑這一點,並不足以支持水官表面偏頗結論。上訴庭判辭又稱,「雖然原審裁判官對被告人的評價有失中肯,但律政司長並非以她有偏頗(bias)為覆核刑期的理由」。
被告父:還兒一點清白 惟已無法回頭
男童現於勞教中心服刑,其父親向本報稱,兒子正接受步操和體能訓練,「他性格上都算堅強,願意承擔法律上的責任」,不過兒子只有約10分鐘時間看電視新聞,唯有靠書信了解外界情G。父親又稱,因探望兒子的時間不多,亦擔心被人監聽,他甚少和兒子談及裁決惹來的爭議。父親說「不敢講兒子多麼優秀,畢竟他都有事情做不好,但真心愛香港的小朋友才會走出來……(總裁判官的決定)好像還兒子一點清白,但對小朋友來說,已經無法回頭」。
葛佩帆:法官用詞影響大 需謹慎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水官在判辭中形容被告是「優秀鼤虒禲v,會向社會釋出危險信息,令大眾擔心判辭變相鼓勵部分年輕人繼續參與違法行為。葛珮帆稱,司法機構和法官需留意其一言一詞對社會影響大而深遠,用詞需謹慎。
多名裁判官被指審理反修例案件時表現偏頗,收到公眾投訴。蘇官早前裁定針對何俊堯的6項投訴不成立,水官為第二名被裁定投訴不成立的裁判官。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