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地人士返抵北京的自我隔離措施,北京官方昨日稱,過去14天未曾在中國境內停留,且從首都或大興機場入境的人員,免除居家觀察14天要求,但入境須填健康申明卡。
據此新規定,台灣民眾從首都機場入境北京之前,若未曾在中國其他城市停留,或曾經停留、但已出境超過14天,即不用居家隔離。
至於健康申明卡,在通關前會有機場人員引導填寫健康卡,內容包括北京居住地、聯繫電話等;繳交完健康卡、方能通關,而飛機上空姐給的A4影印健康卡,首都機場拒收。
北京昨天下午召開第27場疫情防控記者會,央視報道,現場就疫情防控期間,7類返回北京人員的相關要求進行發布,此7類規定如下。
一、對於過去14天內、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停留,且經由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口岸入境的人員,免除居家觀察14天的要求。在入境時需填報健康申明卡,接受體溫監測、佩戴口罩,人員之間保持距離。
二、對於從中國境內其他地區(不含湖北省)「短期」進京返京(在北京無固定住所和職業,主要從事旅遊、訪問、商務、考察、過境等活動)的人員,須配合入住酒店的管理,進出酒店時要測體溫。
入住酒店時要填報來北京事由,登記在北京的連絡人;在北京有接待單位者,須執行接待單位有關疫情防控規定。如果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況,要及時就醫就診並主動告知酒店和接待單位。
三、對於從中國境內其他地區(不含湖北省)進京返京「復工復崗」人員,具備集中工作條件者,要進行封閉管理,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可以邊觀察邊工作;其他人員,還是要居家觀察14天再上崗。
四、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北三縣等環京地區的在北京工作人員,這些人員上下班往返屬於日常通行,不作硬性要求,但是進出北京要接受例行檢查。
五、民航機組、鐵路班組工作人員,因這些人員頻繁異地往返,屬於剛性的崗位需求,返京時採集中居住即可。
六、在北京的「中央單位」往返疫情高發地區的工作人員,出於單位管理和家庭安全的需要,這些人員返回北京後,要按規定集中隔離辦公、居住。
七、居家觀察期間,有特殊需要者,如孕婦、患病等人員,可遵照醫囑外出醫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