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自由黨在2015年和2019年的聯邦大選中都能獲勝,其中一項政綱功不可沒,即向較高收入的加拿大人徵收更多的稅額。
在2015年聯邦大選期間自由黨曾許諾,要對收入最高的那1%富豪階層加稅,以平衡對中等收入者的減稅優惠。2017年,財政部長莫奈(Bill Morneau)宣布了一系列廣受批評的小企業稅收規則變化,這些改變主要針對高收入者。
其中一項變化針對的情況是,企業主把企業收入通過股息分到家庭成員頭上以避稅,這一做法受到限制。
到了2019年大選時的承諾是,提高個人所得稅基本免稅額至1.5萬元,可使約2,000萬名加拿大人的稅額減少,約1,100萬加人完全不需付聯邦所得稅。但淨收入超過15萬元的人士,此一福利將會遞減,以此避免最高收入的1%人士也享受這一福利。
有最新的研究報告表顯示,收入最高的10%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佔全部所得稅的比例在過去多年仍不斷提高。1982年的比例為44.6%。從那以後的幾年的份額基本上不斷上升,而在另一些年份則下降,不過趨勢還是很明顯。
由1982年的44.6%、1990年的46.1%、2000年的53%、2010年的54.8%、2017年的54.1%。從1997年開始,收入最高的10%納稅人首次繳納了全部所得稅的一半以上,自那以後已經連續21年都是這樣了。
所得稅不是唯一的稅種﹐其他還有商品及服務稅、消費稅、財產稅、工資稅等。但所得稅佔總稅額中的很大一部分,如今,前10%的納稅人始終繳納一半以上的所得稅。
2017年,這10%的最高收入者,他們的全部收入佔加拿大全國居民總收入的34.2%,而繳納的稅款卻佔總稅款的54.1%﹐而且他們的稅收份額增長快於收入份額。兩者的比率在1982年為1.47,此後一直穩定增長至2017年的比率1.58。
此外,並不是收入最高的10%的所有人上都要繳納所得稅。2017年排名前10%的家庭中,約有0.25%沒有繳稅,大概是因為他們利用了稅法中的各種優惠措施,而這些優惠措施也很快將取消。但是99.75%的人確實繳納了稅,作為一個團體,他們繳納了一半以上的所得稅。